
关于湖北省十堰市车城公证处
停止执业的公告
经省司法厅批复,同意湖北省十堰市公证处、湖北省十堰市车城公证处合并为一家公证机构,合并后机构名称沿用“湖北省十堰市公证处”,现就湖北省十堰市车城公证处停止执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湖北省十堰市车城公证处停止执业。合并前,原湖北省十堰市车城公证处已出具的公证书法律效力不受影响。合并后,湖北省十堰市公证处将始终恪守“崇法、尚信、守正、求真”的执业理念,坚守公证公益属性,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公证供给,优化服务流程,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有办证需求的群众可到湖北省十堰市公证处相关办证点进行咨询及业务办理。
湖北省十堰市公证处各办证地址及咨询电话:
1、湖北省十堰市公证处河北路办证点(河北路32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19-8665194,0719-8632962
2、北京路办证点(十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B91、92、93号)
咨询电话:0719-8129286
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点(B区15号窗口)
咨询电话:0719-6100107
4、茅箭区综治中心(公证窗口)
咨询电话:0719-8616955
5、张湾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证窗口)
咨询电话:0719-8518506
特此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公证处
2026年10月26日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