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徐国文)小区消防设施“带病运行”,物业被罚23000元后拒不缴纳罚款,终被申请强制执行并加倍处罚。这起真实案例,给所有物业公司敲响了警钟。
2025年9月,茅箭区消防救援局在对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开展举报投诉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小区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3类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2025年12月,茅箭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送达处罚决定书。然而,该公司未按期缴纳罚款。今年5月,经依法催告后,该公司仍未履行处罚决定义务,并提起行政诉讼。茅箭区消防救援局积极应诉,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最终人民法院维持了消防救援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随后,茅箭区消防救援局再次依法催告,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前不久,茅箭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向茅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23000元及加处罚款23000元,共计执行46000元。
消防部门提醒
消防设施、器材是守护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屏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筑牢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防线。
编辑:田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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